【研訂航運政策】
——民國六十五年一月十六日聽取交通部長高玉樹簡報後指示
交通事業去年雖受經濟不景氣影響,在業績方面仍有進步與發展,希望今年各單位仍在各自崗位上繼續努力。尤應特別注意以下六點:
一、郵、電一向是公認有效率的單位,擴充電話六年計畫至三百萬具極為正確。
二、民航方面,在桃園國際機場未完成前,希繼續充實台北、高雄機場,做到民航安全與旅客舒適的境地。
三、航運政策極為重要,希與有關單位研商積極訂立;航務代理商的管理應即加強。商船希望能自行承造並建立船隊,加強有效的運用。
四、交通安全,以加強管理與疏通道路為上策,機車雖被視為紊亂交通之對象,但應知交通工具乃隨時代而發展,不必強予限制。
五、高速公路極為重要,應照預定進度盡早完成,力求堅固、安全,不一定講求美觀。
六、觀光地區代表一個國家國民的生活水準,今後觀光事業應有新的管理、新的設計,積極發展。
〈註 釋〉
.據民國六十五年一月十七日臺灣新生報報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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